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焦作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焦作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加强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于2019年10月30日之前召开团代会、学代会完成换届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以换届为契机,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在 2 年内有明显改进,努力在 2020 年前,使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2、根据《焦作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文件精神,本次换届工作要严格落实“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和“ 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的要求,新一届院级学生会部门设置要参照校级学生会部门设置,分别如下:秘书处、纪检部、生活部、文艺部、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学生权益部(各学院学生会根据本院实际如需增设部门,经校学生会主席团批准、校团委备案后方可增设,但部门总数不得突破10个),新选举产生的院级学生会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其中主席团人数不得超过5人。
3、望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筹备,科学安排,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完成团总支、学生会的换届工作。
4、在2019年11月1日将新当选的团总支成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名单、职务、联系方式)以及拟参加校学生会竞选的候选人(一名主席、一名主席团成员)名单报至校团委。
5、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以此次双代会为契机,参照焦作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焦作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要求,针对双代会程序、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学生会章程修改等方面进行完善。
6、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常态化工作机制,让学生代表大会对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起到建议、监督作用,并选举出校级学生代表,于2019年11月3日前报至校团委(具体名额、学生代表信息登记表另行通知)。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