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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传播法治文明
2017-12-05 15:42   网络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日。为了增强同学们的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在法律与政治学院老师的协助下,焦作大学法学会30名同学于2017年12月4日早上九点到山阳区法院观摩法院的工作流程,从中使我们近距离体会到了法庭的神圣性,看到了新时代法官在审理案件的庄严性,给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使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继续努力,去做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早上十一点,我们在一教崇学楼展开签名活动,宣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明,同学们纷纷来“签名墙”留下自己的印记,使大家谨记中国的宪法日的确立是由于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把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非常重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使我们懂得通过法规学习法律,通过法律走向未来,做一个懂法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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