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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焦作市2016年度共青团评先工作的通知
2017-03-27 09:01   网络

关于做好焦作市2016年度共青团评先工作的

各团总支:

2016年,全市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团省委的工作部署,不断探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团的工作改革创新,整体工作全面活跃,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四个焦作”建设,力争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为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团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全市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1. 五四红旗团支部

(1)学习力强,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联系服务青年的成绩突出。

(3)制度健全,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严格履责,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5)战斗力强,团支部(团总支)成员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 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

(3)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号召力。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爱岗敬业,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

3. 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切实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一年以上。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

2.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于2017年3月30日中午12点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同时要将相关奖项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jzdxtw@163.com。联系电话:2989318。

3.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严格按规定名额推荐,不得突破。

附件:市级表彰各类表格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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