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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校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2017-05-04 16:37   网络

会计学院分团委、各学院团总支:

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团市委2017年全市发展团员计划,先将我校2017年发展团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校2017年度计划

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团市委的分配名额,2017年全校计划发展团员50名。

发展团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把入口关,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劳动、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二、分配方法

各团总支(分团委)需在5月10日前将本团总支(分团委)2017年预发展团员人数以书面形式上报团委组织部,逾期视为无发展计划。团委将在各团总支(分团委)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团总支(分团委)14-27周岁青年人口数、团青比例等因素进行名额分配。

三、保证措施

1.逐级下达发展计划。全校入团名额分配下达后,各团总支(分团委)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团总支(分团委)2017年发展团员计划,逐级下达到各支部,确保总量调控任务落实到位。团总支(分团委)与所属团支部做好沟通,在掌握团支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名额分配工作。

2.实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校团委根据团市委分配的发展团员编号号段按照我校团员发展计划下发给各团总支(分团委)。校团委统一确定入团志愿书格式,志愿书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标注有发展团员编号,各团总支(分团委)需做到人号匹配,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

3.加强督导检查。各各团总支(分团委)要在自查基础上,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校报送2017年发展团员计划落实情况。校团委年内将继续开展落实2017年发展团员计划专项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确保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落实。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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