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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评先工作的通知
2016-04-06 15:10   网络

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评先工作的

通 知

各团总支:

2015年,全市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团省委的工作部署,不断探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团要管团”的四维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团的工作改革创新,整体工作全面活跃。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全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共青团焦作市委决定表彰一批全市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

二、评选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条件:有一个朝气蓬勃、青年拥护的好班子,尤其要有一个优秀的团支部书记;有一支战斗力强,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好队伍,团青比例保持在20%以上;有一个主题明确,围绕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青年需求的好活动;有一个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服务团员青年生产、生活和文化需求的好机制;有一套长期坚持、管理规范、行之有效的好制度。

(二)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

1.模范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政治上过硬,作风上扎实,自律上严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重点面向基层团干部,各县市区团委书记、副书记的表彰由团市委确定。

2.优秀团员的申报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

2.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于2015年4月7日下午5点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同时要将相关奖项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jzdxtwzzb@163.com。联系电话:2989318。

3.要严格按规定名额推荐,不得突破;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事迹突出。

附件:1.各类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

2.焦作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3.焦作市模范团干部推荐表

4.焦作市优秀团员推荐表

附件:/uploadfile/tw/uploadfile/201604/20160406103038285.doc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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