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2021年以来,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建团百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进一步发挥青年模范的带头作用,引领和激励广大学生积极投入到学校的各项建设中来,校团委决定评比表彰一批先进组织及个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比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评选出在团的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表彰类别
1.焦作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2.焦作大学优秀团干部
3.焦作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4.焦作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能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标准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学院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能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标准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学院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除应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弘扬焦裕禄同志“三股劲”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干部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也可参评。
8.在所属支部民主评议须优秀。
(四)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20日),团员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在所属支部民主评议须优秀。
四、名额分配原则和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由团支部提名,团总支审查,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团总支提名,经总支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经院党总支批准同意,报校团委审批。上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时应同时报送有关材料。
3.五四红旗团总支由各院系团总支申报,报送详细材料和院党总支推荐意见。
4.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申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推荐,做到民主,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必须在评议格次优秀的同学中推荐。团委将对各团总支的推荐人员进行抽查,推荐程序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并对团总支进行通报批评。
2.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1200字以内)。申报表(必须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公示说明、汇总表。(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各一份,以A4纸打印,于5月1日前报团委组织部。同时,要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89114270@qq.com。联系人:韩军,李慧娜。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