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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2017-03-20 17:06   网络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2016〕859号)要求,校团委决定选拔一批优秀师生作品参加河南省艺术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展演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展演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三、活动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艺术展演活动的受益者,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展演活动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和时尚娱乐文化,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展演活动要与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相结合,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三部分;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四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奖励办法

此次省艺术展演设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校长风采奖和论文奖。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工作坊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例会、飞信、QQ等渠道,让广大师生了解此次艺术展演的比赛内容和具体要求,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

2.6月2日之前,以学院、部门、社团为单位盖章后,将参演汇总表报送校团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dxtwxcb@163.com,联系人:栗岩。

1.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3.全省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

4.全省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5.参演汇总表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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