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焦作市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评选工作,根据《焦作市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此次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评选学年无违纪、处分等不良表现。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自强不息,奋发向上。
4.参选学生上学年各科成绩达到60分或合格以上。
5.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学院的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6.参与无偿献血或无偿献血宣传者优先。
二、奖项设置
1.焦作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下达我校的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名额分别为一等奖5名,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奖7名,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奖60名,每人每年500元。
2.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11名,每人每年500元,由校团委根据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的学生社团评选。
三、评选时间及要求
1.学院评审阶段(11月17日-11月23日)
各学院团总支按照团委分配的名额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3日下午5点前将评审结果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校团委。上报材料包括:《焦作市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奖项推荐表》一份(附件1)、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2)、学院公示照片,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4,电子版发送至jzdxtwxcb@163.com,联系人:栗岩,电话:2989153。
2.学校评审阶段(11月24日-11月30日)
校团委汇总各学院初选结果提交学校领导研究,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焦作市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
3.校团委根据各学院普通专科学生人数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将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名额进行了分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开展无偿献血爱心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2017年焦作市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名额分配表
|
学院名称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志愿者服务奖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1
| 9
| —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1
| 11
| —
|
法律与政治学院
| 1
| 0
| 4
| —
|
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 0
| 1
| 3
| —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
| 1
| 6
| —
|
外国语学院
| 0
| 0
| 2
| —
|
艺术学院
| 1
| 1
| 8
| —
|
太极武术学院
| 0
| 0
| 1
| —
|
人文学院
| 0
| 1
| 5
| —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1
| 9
| —
|
继续教育学院
| 0
| 0
| 2
| —
|
团 委
| —
| —
| —
| 11
|
合计
| 5
| 7
| 60
| 11
|
附件1:焦作市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奖项推荐表
附件2:汇总表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