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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0-09-06 09:55   网络

关于开展“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求实、创新、团结、开放、勤奋、向上的校园文明新风,培养学生树立文明的形象,使同学们增强学生文明意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团委将于九月举办“文明之星”评选活动。

一、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2、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整洁大方;

3、不抽烟、不酗酒,生活俭朴;

4、关心集体,热爱劳动,乐于助人;

5、积极倡导和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知荣名耻,自觉抵制腐朽文化和不健康文化。

二、推荐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民主的

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出本系部的“文明之星”。

2、各系部在本系部“文明之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文明之星”,填写“文明之星”申报表,辅导员根据学生日常表现综合评价,报系部团总支、党总支同意,上报推荐材料。

3、各系部要通过本次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带动周围同学,建设文明、求实、积极向上的学风,努力把我校打造成为文明校园。

4、校级“文明之星”每系部推荐1名,于2010年9月10日前报校团委。

三、评比表彰

对当选校级“文明之星”的学生,校团委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个人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内及广播站进行报道。

望各系部认真组织好此次评选活动。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四日

[附件:/uploadfile/tw/uploadfile/201009/201009060954279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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