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大学开展“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激励我校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广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在学校形成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励志成才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于十二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励志之星”的评选。
一、推荐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表现突出;
2、经常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活动;
3、不怕挫折,知难而进;
4、品行端正,人格高尚;
5、生活简朴,勤俭自强。
二、推荐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民主的
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出本系部的“励志之星”。
2、在本院系“励志之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励志之星”,填写“励志之星”申报表,辅导员根据学生日常表现综合评价,报院系团总支、党总支同意,上报推荐材料。
3、各院系要通过本次励志之星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带动周围同学,努力把我校打造成为励志人才的摇篮。
4、校级“励志之星”各学院推荐1名,于2010年12月13日前报校团委。
三、评比表彰
对当选校级“励志之星”的学生,校团委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个人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内及广播站进行报道。
望各院系认真组织好此次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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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