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首页  团委简介  公告通知  团训要闻  网上团校  活力校园  实践创新  基层动态  校务公开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友爱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03-12 11:39   网络

关于开展“友爱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校园新风,培养学生树立奉献的思想,使同学们增强友爱意识,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取向,校团委今年继续开展“校园之星”评比活动。现将三月 “友爱之星”的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雷锋精神和事迹,助人为乐;

2、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3、帮助同学克服困难,资助贫困学生;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爱心公益活动等方面有优秀表现,事迹突出。

二、推荐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本院系 “友爱之星”的评选工作。

2、各院系认真组织推荐校级“友爱之星”,填写“友爱之星”申报表,辅导员根据学生日常表现综合评价,经院系团总支、党总支同意,上报推荐材料。

3、各院系要通过本次“友爱之星”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带动周围同学,建设文明、互助、和谐的校园环境,努力把我校打造成为友爱校园。

4、各院系推荐1名校级“友爱之星”,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校团委。

三、评比表彰

对当选校级“友爱之星”的学生,校团委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个人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内及广播站进行报道。

望各院系认真组织好此次评选活动。

[附件:/uploadfile/tw/uploadfile/201103/20110312113608581.doc]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9日

关闭窗口
最新通知  
图文速递 更多>>

焦作大学团委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