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焦作市优秀团员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气氛,团市委决定以建党9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为契机,于今年“五四”期间在全市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焦作市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三、注意事项
1、格按规定名额推荐,不得突破;原则上获得过同类表彰的不再参评。
2、凡团委部署的重点工作,无故不执行或不参加者,取消评先资格。
3、要在自下而上、认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并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
4、各学院推荐一名优秀团员,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后确定推荐。
5、优秀共青团员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及推荐表各一式两份(16开纸打印)及电子版,务必于3月30日上午12点前报至团委组织部,电子信箱:jzdxtw@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附件:优秀团员申请表]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