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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焦作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通知
2021-04-07 09:28  

各学院团总支

2020年以来,在市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集中展示新时代焦作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充分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奋力书写全市共青团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团市委决定表彰一批2020年度“焦作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焦作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焦作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中评选,县(市、区)团委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1.参评资格

成立满3年(截至2021430日),近3年(20181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授予的“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或其他相应层次的团内奖项或荣誉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全市“两红”“两优”。

2.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青年之家”作用优。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焦作市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周岁(19934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1.参评资格

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14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3年(20181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或其他相应层次的团内奖项或荣誉;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截至20214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中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评议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2.参评条件

——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焦作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

1.参评资格

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1430日);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3年(20181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其他相应层次的团内奖项或荣誉。

2.参评条件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重大失信行为的;

6.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按规定收缴团费、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

7.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二、申报程序

1.推报候选人选

各学院认真考察,向校团委推报。

2.资格审查

校团委对推报人选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选。 

3.确定评选结果

校团委根据候选人选事迹,统筹兼顾不同战线、分布领域等因素,综合研究后确定建议名单,并在一定领域内进行公示。

4.表彰

“五四”期间举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表彰活动,颁授证书和奖牌。表彰活动一般邀请各类获奖代表参加。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学院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严格程序标准。要加强审核把关,由县(市、区)团委、各直属团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在充分征求党组织、纪检机关、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在人选(单位)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因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导致“带病表彰”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问责。

3.按时报送材料。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其中,申报表、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证明、所获奖项、征求意见表、团委(团支部)换届文件复印件、汇总表等材料(均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于2021413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韩军

电子邮箱:389114270@qq.com

联系电话:0391-2989318

联系地址:焦作大学行政楼515办公室

 

附件:1.焦作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焦作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焦作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焦作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汇总表

 

 

                          共青团焦作大学委员会

                                                                                                        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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