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首页  团委简介  公告通知  团训要闻  网上团校  活力校园  实践创新  基层动态  校务公开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活力校园>>社团联合会>>正文
河南焦作大学新苑文学社章程
2008-11-24 11:51  

焦作大学新苑文学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则(概况)本社是焦作大学团委和中文系领导下的一个文学爱好者组织,成立于1998年12月14日,全称为“河南焦作大学新苑文学社”简称“新苑”,并于1998年出版第一期文学刊物《新苑》报。

第二则(任务)任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我过方针政策,在团委和中文系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打造校园文化航母,推进校园文化发展。

第三则(目标)团结、联系我校文学的爱好者,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全面提高文学爱好者的鉴赏水平和写作水平,大力推进报纸的改革,争取创办文学杂志,加强与兄弟学校文学社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则: 本社采取社长负责制,社长为我社的法定代表人,社长与各副社长组成社长理事会,文学社各项活动计划由社长理事会提出,并由全社工作人员召开例会共同协商制度。社张总揽全局,各副社长分工负责个各部门,社长理事会把握整个社团发展方向,学期初由社长理事会制定出学期工作计划。期末社长及个部部长要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做好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

第二则 秘书处的职责

第一条:协助社长理事会的工作,处理文学社各项日常事务

第二条:担任会议的组织安排与通知

第三条:充当好社长理事会与各部门之间的纽带,上传下达的作用

第四条:协助各部门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第五条:做好文学社校内外公关,维护文学社的形象,提高文学社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第三则:编辑部的职责

第一条:负责文学社的征稿事宜,确定征稿主题

第二条:编撰《新苑》报,负责报纸的审稿、校稿和排版及印刷事宜

第三条:负责文学笔会的组织与策划,确定笔会主题

第四条:定期召开本部的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本部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和上报

第四则:外联部的职责

第一条:为文学社拉赞助,负责广告商对《新苑》报赞助的全部事宜

第二条:为文学社的赞助活动做统一部署,捕捉商机确定合作事宜,制定合作方案

第三条:联系各兄弟院校,建立长久的战略伙伴关系,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活动

第四条:定期召开本部的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讨论本部所存在的问题

第五则:宣传部的职责

第一条:制定文学社的各种海报,充分抓好文学社的宣传工作

第二条:协助《新苑》报的编辑工作,提供图画信息

第三条:顺应学校形式的发展,制定各种公益广告

第四条:定期召开本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问题

第六则:组织部的职责

第一条:根据《奖惩制度》对全社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第二条:制定新苑大型会议的会议方案、活动程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理事会审核,再以全社例会通过

第三条:对于考核必须公平、公正

第四条:定期召开本部的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讨论本部所存在的问题

第七则:话剧组的职责

第一条:组织相关人员编写话剧

第二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排练话剧

第三条:组织协调好文学社大小文艺活动及晚会的编排与演出

第四条:定期召开本部的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讨论本部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理事会制度

第一则:理事会成员由社长、副社长,主编及秘书长构成

第二则:理事会成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思想进步,思维活跃,富有组织纪律性,开会不缺席、不迟到。有事者必须向社长请假,由组织部登记备案

第三则:对某个部长职务的失职行为,由部长级以上人提出。经由理事会审核是否另立人选,如成立,由社长提各候选人,经由理事会审核,再由例会通过

第四则:对于由于自己原因想退出本社的,在慎重考虑后,由本人递交申请书,经理事会批准,例会通过,由社长同意签字正式退出。所空职务由社长提各候选人经理事会讨论,再由例会通过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一则:例会组成成员:社长、副社长、主编、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工作人员

第二则:例会召开时间:每周五晚上7点钟(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三则:对于理事会所做的决定,例会有权进行干涉,并要召开例会进行公示

第五章 工作人员制度

第一则:工作人员入社要交纳工作人员活动经费;组织部应了解各部工作人员,记录在社的基本情况

第二则: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文学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则:工作人员有事须请假者,经社长或副社长同意房客生效,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确有原因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后补假

第四则:工作人员如果退社必须严格按程序办,即经过社长同意,理事会审核,再经理会公示

第五则:工作人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第六则:工作人员不得在文学社以外使用社团名义或工作证、社徽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七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社团招聘产生

第八则:对工作人员和会员的稿件优先采用

第六章 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则:经费组成工作人员所交纳的会费,社会赞助以及个人捐献

第二则:经费由社长管理,文学社的所有收支必须作详细登记,并公示

第三则:社团经费必须用在社团所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活动中,任何人无权擅自使用

第七章 考核制度

第一则:行使考核权利的为组织部,组织部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公平的进行全面的考核。每一学期结束,必须向理事会递交社团工作人员考核表

第二则:对工作人员考核要全面,主要从会议的缺席状况,在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与各部长、副部长配合进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一则:本社对章程的制订,需要通过理事会审核并由例会成员五分之四以上的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第二则:本章程解释权归新苑文学社

第三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焦作大学新苑文学社

关闭窗口
最新通知  
图文速递 更多>>

焦作大学团委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