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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协会章程
2008-11-24 11:15  

计算机协会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一>焦作大学计算机协会是经焦作大学党委宣传部批准由计算机系主办的全校性学生团体组织,是我校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荟萃地。

<二>本协会为全校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学生社团组织。

<三>焦作大学计算机协会的目标和宗旨是:通过多媒体课堂的开设,心得交流会的举办,以及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的举办,培养同学们对计算机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本校培养出更多更精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并努力完成以下任务:

1:为会员提供各种电脑技术服务。

2:在校内推广、普及电脑技术知识、开展电脑咨询服务。

3:充分发挥会员的潜力,使其在协会中得到不可多得的锻炼机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四>计算机协会在系党支部的领导下和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工作,执行期间由管理委员会监督;

<五>管理委员会

(1)由计算机系学生会秘书长、计算机协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2)由计算机系学生会秘书长负责与管理。

(3)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4)监督以上五个部门工作,管理协会各项事务。

<六>协会设主席一名,主管全局工作,主席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但不可超过两届,主席由协会选举,要求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责任心强。协会设副主席两名,分管各部工作,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责任心强,有领导组织能力,由协会选举产生。协会设部长、副部长若干名,由主席提议推选。协会分设四个组、六个部门:

1:网页制作小组

(1)负责计算机协会网站的建设工作;

(2)辅导会员们学习网页制作软件;

(3)向编辑部提供会刊素材;

2:外联部

(1)组织协会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2)安排活动的具体实施;

(3)协同宣传部设计大型活动的各方面工作;

(4)积极发展校际间的联系,加强与社会相关企业的联系;

(5)负责协会的公益活动。

3:宣传部

(1)协同协会的其它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及时把各种信息传达给广大同学;

(2)积极有效地为广大同学宣传协会的工作方针,政策及倡导等;

(3)负责张贴海报、宣传画等;

(4)负责分发宣传单、调查问卷的分发;

(5)对同学们就协会各方面的问题,给予解答;

(6)向协会提供各方面合理的建议。

4:组织部

(1)积极组织活动的开展;

(2)负责会场的秩序;

(3)积极调动会场的气氛;

(4)主持多媒体课堂、心得交流会等周期性活动。

5:秘书处

(1)管理会费和活动经费,作好预算、收支、结算;

(2)负责新会员的注册;

(3)帮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6:photoshop组

(1)为网页制作小组提供必要的图片素材;

(2)为宣传部做好宣传设计。

<七>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八>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

(1)制定本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选举和罢免权;

(3)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九>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十>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有委员会通过,但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第三章 会员

<十一>凡承认并自觉遵守本章程,并对电脑知识具有浓厚兴趣的在校生,自愿提出申请并交纳一定会费统一注册后,即正式成为计算机协会会员。

<十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⑴ 权利:

⒈ 享有计算机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如心得交流会、多媒体课堂、竞技考场、以及社会实践等;

3.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4.对活动内容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力。

⑵ 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学会的决议;

2.积极主动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的应用技术,主动向协会提供学术论文;

4.积极发言,带动大家讨论、交流、学习;

5.不徇私,各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6.禁止上传未经本会证实的软件,或者散播反动、不健康的软件;

7.会员自愿退出要写出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8.历届成员不得对本会造成不良影响,否则将追究起责任。

第四章 管理

<十三>协会经费来源

1.入会费;

2.会员活动经费(每学期一次);

3.其他合法收入。

<十四>会费的管理

1.学会设立银行专户;

2.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且每次都要写清支出原因,经管理人签字后方能支出;

3.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者离职时,一定要和接洽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4.经费为本协会公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其他原因侵占或者挪用。

<十五>会费的支出

1.制作会员证;

2.奖励各赛事的优胜者;

3.奖励为协会作出特殊贡献的会员;

4.参加公共活动事情的开支;

5.学会印发材料,购买教学光碟的开支。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六>对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和计算机工程系审查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六章 换届

<十八>换届事项

1.协会职务可连任,最多两届;

2.换届的候选人通过推荐或者竞选的方式选拔;

3.上届的协会领导有建议权;

4.历届的成员均要备档案保存;

5.交接手续必须要清楚。

第七章 附则

1.协会会员每学年必须进行登记注册,否则取消其会员资格;

2.协会会员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活动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3.协会会员赁会员证参加活动,其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一经查出,没收证件;

4.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协会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5.会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协会的事情,如有发现,开除协会;

6.会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协会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本协会的有关信息;

7.会员在会期间有权向协会主管机构反映协会问题,并督促协会改正;

8.退会后,会员交回会员证,并不得已任何方式以协会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协会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9、会员进入一个月后要求退出者,会费不予退回;

10本协会会址:焦作大学计算机工程系。

焦作大学计算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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