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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报记者团管理条例
2008-11-24 11:25  

焦作大学报记者团管理条例

第一条 总则

1、 为规范和加强《焦作大学报》记者团的管理,继承和发扬记者团的优良传统,营造良好的团内氛围并不断开拓创新,使之良好有序的运作,从而欣欣向荣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为记者团管理的最高准则,所有成员均须自觉遵守,不得违反。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补充。

3、 本条例的最终制定、解释权归属于焦作大学记者团团部会议,其制定与修改需得到3/4以上团部成员的同意,解释需得到2/3以上的团部成员的同意。

4、 本条例自修改定稿后正持施行。

第二条入团与退团

1、新团员入团后必须经一个月的综合考核。考核由团部委员会执行,内容包括例会出勤、活动参与、新闻业务等等,考核期为一个月,期满后经团部委员会决定,公布录用名单。

2、若团员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记者团的活动,可向记者团说明情况并递交退团申请,记者团作相关记录。若团员违反记者团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规劝无效,记者团将其强制退团或其视为自动退团。强制退团的成员不得在参加记者团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三条团员权利与义务

1. 团员自加入记者团之日起,必须严格遵守团内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爱护记者团的公共财物,维护记者团的形象和声誉。

2. 每周召开一次记者团全体大会。团员每周必须参加,确有特殊事宜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团长或副团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请假带假或事后请假均无效,如中途由特殊情况需退场者,如有代人签到的情况发生,则双方均使为缺席。

3. 团部为所有团员发放团内成员的联系方式表,方便团内成员交流。

4. 记者团会定期的开展一系列的文件和社会活动,团内成员要全面配合,积极参加。

5. 团员应积极学习,提高个人新闻理论素养。团员在试用期必须参加记者团组织的新闻业务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每学期由团部向团员推荐1至2本新闻业务书籍供团员学习。

6. “老带新制度”是记者团的优良传统,新团员都将在老团员的帮助下,了解记者团历史与文化,感受记者团的精神与活力,熟悉新闻采写的流程与技巧等。新老团员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团部将对老带新工作进行集中考核,奖励表突现出的新老团员。

7. 团员在例会上应积极接受新闻任务,对记者团分配的任务的团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特殊事宜不能按时完成的团员,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向编辑部说明情况。对未完成任务又未说明情况的团员,团部将取消其在之后两周内接任务的资格。

8. 团员要对出版的每一期报纸进行细心的研究总结。

9. 记者团成员每周至少交二篇新闻稿件。

10.工作满一年后,对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记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条 团部管理

1.团务委员会是记者团的核心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由团内部长及以上所有干部组成。团务委员会由编辑部,采访部,摄影部,文艺部,财务部,组织部和纪检部等七个常设部门组成

2、记者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2名、秘书处4名,各部设部长各1名。

3、记者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负总责,副团长分管具体部门,部长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团长接受团务委员会及其他成员的监督。

4、团务委员会会议由团长主持召开,至少每两周举行一次,会上总结近期工作。会议要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商讨解决办法,要为下一步工作制定详细可行的计划。无特殊原因团务委员会会员不得缺席或中途离场。

5、团长全面负责和协调团内各项工作,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纲要和实施计划,召集、主持记者团每周的例会和团部会议,综合考察并任免副团长和各部部长,指导、监督各部工作,对团内事务行施最终的决定权,副团长应积极协助团长处理各项事务,指导并督促所分管的各部门及时完成工作。团长、副团长培养下一届团部成员。

6、团内各部门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在实际工作中团结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协助团长做好团内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负全责,完成团长分配的其他临时任务。

(1)编辑部负责《焦作大学报》稿件的收集,处理和初步修改并提出有关意见,协调记者团指导老师做好报纸的编辑出版工作,努力提高成员的新闻写作水平,保存相关资料,记录团员发稿情况,收集整理学生记者的申请材料。

(2)采访部负责新闻线索的发现、收集和整理,主采访、写深度报道;负责新团员的业务培训及老记者带新记者制度的执行。

(3)组织部负责记者团的活动组织、对活动的开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记者团各类物品的购买和报销;整理保管记者各类财务和资料,对团内固定资产实行登记、监督,并接受团部成员的监督。

(4)财务部负责管理团部账务,对团部的开支实行透明化、公开化、负责领取和发放团员的稿费。

(5)摄影部负责报纸新闻团片的采集和整理,并负责团内各项活动的团片收集。

(6)纪检部负责记者团例会的出勤,活动实施及日常工作中的纪律问题。

(7)文艺部负责团内文艺工作,及一些文艺表演,晚会演出排练。

第五条 编辑例会制度

1、 会议时间,编辑例会为记者团日常例会,在每次全体团员大会结束后召开,通常每月召开四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减。

2、 参加人员:校报编辑部负责人、编辑,记者团长、副团长;必要时请有关领导莅临指导。

3、 会议内容

(1) 对前一阶段的校报宣传工作进行总结,通报有关评报情况和反应。

(2) 由团长通报近期的重大举措、工作部署及有关情况,以便编辑人员及时了解,积极配合开展宣传。

(3) 编辑部负责人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具体布置本期校报的宣传重点,组稿原则和报道计划,使校报能在广大师生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4) 各编辑部根据宣传工作重点,提出各版面组稿的构思、设想、报告现有稿件的情况。

(5) 大学生记者团有关负责人汇报记者团工作情况,明确本期报纸学生记者的采访任务,及时做好安排。

第六条团员与学生记者的管理

1、 记者团团员外出采访时须带“记者证”。“记者证”由校报编辑部统一印制发放,不得用作其它无关用途。未经校报编辑部同意,团员不能直接采访校领导。

2、 “优秀学生记者”是记者团团员的最高荣誉。“学生记者”应珍惜和爱护“记者证”,在其使用期内不得转借他人、抵押、不得用作其他无关用途。

3、 “记者证”如有遗失,需及时申报。

4、 团员申领“记者证”由团部成员对其发稿和活动表现进行审议核定,核定合格方可发放,有效期一年。不能在记者团工作的学生,证件一律收回或剪角留念。

5、 学生记者若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和《记者团管理条例》,将没收其“记者证”,取消其“学生记者”资格。

第七条奖励与惩处

1、团务委员会对本届在老带新、采写和参加活动方面特别积极的团员给予奖励。对入团以来发稿达到一定数量、表现积极的团员授予“优秀学生记者”称号,并发荣誉证书。

2、 凡连续三次或无故累计四次不参加记者团全体会议者,团务委员会将其除名。有特殊情况连续三次不能到会的由团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后决定处理方法。当团员出现连续两次或三次缺席例会情况时,由总务部通知并提醒其本人。例会无故迟到视为旷会一次,迟到者由总务部记录,并接受全体团员监督。

3、 记者团所有会议上团员应将通讯工具调为无声状态,如有违反者,由总务部记录,并接受全体团员监督。

4、 团务委员会成员若有严重违纪将予以撤职,严重者将予以退团处理。

5、 各部必须在每月月底的全体大会或团务委员会会议上总结上一个月的工作和提交下月切实可行的策划报告。

《焦作大学报》记者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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