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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SHOW梦缘剧社章程
2008-11-24 11:31  

焦作大学SHOW梦缘剧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剧社名称:本社团定名为焦作大学SHOW梦缘剧社

二、本剧社是由校社团联合会直属,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社团管理规定的非盈利性组织。

三、剧社发展计划主要分三步:

1. 深入大学生活创作相关作品,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活 动,扩大剧社在学校的影响力,使剧社正常运行。

2. 与兄弟院校、各社团、各周末文化广场合作。提高剧社在焦作各高校的知名度,让更多的人关注本剧社,并在合作中让彼此得到锻炼和发展。

3. 剧社不断发展壮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拍摄录制相关表演作品,在学校多媒体和网站互联网上对外放映。宣传焦作大学,提高焦作大学知名度。

第二章 性质、宗旨、原则

性 质:本社团是本校在册学生在自愿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以发动同学们学习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积极配合学校、院系的宣传和娱乐工作,尝试以话剧形式进行文学表现,作为文学深刻意义上的实现,并培养剧社成员的相关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丰富大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艺术鉴赏能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大学生业余团体。

宗 旨:话剧在于展示,展示在于富有个性魅力的舞台表演。剧社致力于“在娱乐中学习,在表演中锻炼,丰富课余文化生活”的理念,和社员在一起实现自己的梦想,拓展自己的舞台,展示21世纪大学生的新风貌,袒露灵魂的真实,追求创作的目的。

原 则:本剧社本着“走上舞台,展示自己”的理念,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发展话剧事业,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创导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为原则,积极开展具有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在活动实践中提高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团队精神以及综合素质。

一、活动范围:校内、社会所有与本剧社有关的各种组织活动。

二、活动方式:1.定期在学校征集优秀剧本、招募优秀演员、开展多种表演竞技比赛、参加各种表演等相关活动。

2.以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为蓝本,创编剧本,进行排演,与校园生活相结合创编排演小品或短剧。

3.选择合适的表演篇目,进行改编排演课本剧。

第三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 利:

1. 社员享有决定是否参加本剧社组织活动的权利。

2. 社员将免费获得表演机会以及剧社在各阶段最新工作计划。

3. 社员拥有对剧社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及批评的权利。

4. 社员享有剧社提供的各种便利和优惠。例如:会员有优先获得表演机会的权利。

5. 社员拥有对剧社确定的计划及活动进行商榷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

6. 社员有权参加社员大会,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义 务:

1. 社员须认真贯彻实施剧社章程提高自身道德和表演等方面素质,促进剧社发展。自觉维护本剧社的声誉。

2. 积极关注剧社发展趋势,了解剧社的相关知识。

3. 自觉遵守剧社的纪律,服从剧社的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剧社的活动,认真完成剧社的任务。

4. 社员有支持宣传本剧社各种活动的义务。

5. 社员入社须一次性缴纳会员费的义务。会员会费用10元,有效期三年。

第四章 入剧社的条件

一. 焦作大学在校注册学生。

二.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对社团无恶意及不良企图。

三. 热爱表演、拥有梦想。拥有相关的表演基础及兴趣。

四. 具有创新精神,有团队精神。

五. 有道德、讲文明、富有爱心。

六. 遵守校规,拥护本剧社章程,遵守剧社所有条例,自觉服从安排。

七. 经本人申请,理事会批准,即成社员,并核发社员证。

八. 社员证有效期为三年。社员会费10元,有效期三年。

九. SHOW梦缘剧社成员拥有会员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章 组织管理机构

一、 本剧社最高权利机构为剧社理事会。理事会包括指导老师、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另聘:顾问若干。

二、 本剧社下设:秘书部、策划部、编辑部、信息部、宣传部、外联部、表演部。

1. 秘书部:负责每一次会议的记录,通知和解释每一次活动;整理内部资料;起草申请、计划、协约等;并负责联系演出场地和演出服装。

2. 策划部:负责对每次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及相关安排。

3. 编辑部:负责创作剧本、编排节目、协助表演部做好每一次活动。

4. 信息部:负责收集校园最近动态,各个院系、协会的文艺活动,便于剧社提供相关作品。

5. 宣传部:负责对本社的宣传活动,利用海报、展板、布标等多种形式宣传介绍本社的活动状况。

6. 外联部:负责加强话剧社的对外联系和内部建设,努力与校外各学生组织建立良好的关系,为社内活动拉赞助等。

7. 表演部:负责每一次活动的演出,是剧社的主力队员。

8. 文艺部:负责剧社有关文艺的相关内容。

三、 本剧社组织采取民主集中制,由理事会管理本剧社的日常工作。第一期理事会成员由负责组建本剧社的组织建设者组成,任期一年,期限满后就由全体会员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出下期理事会成员。

四、 剧社理事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本剧社章程。

2.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3.定期向社员代表报告财务状况。

4.决定设立新的部门。

5.决定社长及其它负责人的委任与罢免。

6.领导本剧社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7.剧社每年面向全校招收成员,根据成员表现对优秀成员进行选拔提干。

8.理事会定期召开全会,商量剧社相关事务。

9.剧社在每学期末对成员进行业绩考评,并列入档案。

10.剧社聘请专业老师、专家及演艺界知各人士为剧社顾问,指导工作。

11.剧社评选若干奖项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章 考勤制度

一. 个人一旦成为剧社正式成员即受此制度管理,违反此制度按此制度条例进行处罚。

二. 全体正式社员应按时参加学习和工作,不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事请假。

三. 每位正式社员应有严肃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无故拖延和终止工作。剧社成员有事向部长请假,到秘书处备案。否则无效。

四. 每次活动前后召开全体正式社员会议,须准时出席.迟到、早退五次劝其退出。

五. 有损失剧社形象的,无条件退出。

六. 处罚条例。本社对正式社员的处罚有如下几种:①批评②公开批评③警告④退社

1.违反社团制度者,没有形成不良影响和社团损失的记一次批评。违反社团制度者,已经形成轻度不良影响或社团损失的记一次公开批评。违反社团制度者,已经形成较严重不良影响或社团损失的记一次警告。违反制度社团制度者,已经形成严重不良影响或社团损失的立即开除。。

2.三次批评累计一次公开批评,三次公开批评累计一次警告,一次警告再违反制度立即开除。。

3.社员如表现良好可减轻或撤消处罚。。剧社管理人员做事不积极、主动,由理事会决定,劝其退出。

第七章 干部选举制度

一. 剧社如需更换负责人,需到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二. 剧社干部选举每年选举一次。

三. 剧社干部需要有会员提交候选申请(被处以会员严重警告处分的会员没有候选资格)由剧社部长级以上的干部和剧社指导老师初步审批候选人名单并在校园内和社团联合会张榜公布,同时确定选举时间。

四. 选举时由社长和部长在剧社干事和指导老师的监督下主持选举。选举时进行差额投 票,每位候选人上台演讲,然后由全体社员进行投票。然后由社团联合会干事或指导老师指定人选进行读票和监督。

五. 其中部长最终职位由社长,副社长和原剧社干部共同决定。

附:在各次表演活动中表现优秀、对剧社贡献较大的成员优先提名。

第八章 剧社负责人的退出与除名

一. 社员毕业离校,默认自动退出本剧社。

二. 由本人自动退出,书面提出,经理事会同意的前提下,即可退出本剧社,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 对违反焦作大学相关的管理制度,触犯法律的会员立即除名。

四.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的成员,经理事会决议无需投票予以开除剧社。

第九章 财务管理 经费使用原则

一. 经费来源:主要有本剧社经营业务、会员会费等。

二. 剧社的资金由秘书处负责,重大资金项目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三. 剧社所有资金由剧社全权管理。

四. 每学期由秘书处公开财务报表。

第十章 附则

一. 本剧社享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修改后在大会上通过。

二. 剧社的工作及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 本章程自剧社负责机构通过并连署签名之日起生效。

焦作大学SHOW梦缘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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